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整体出租固安基地招租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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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整体出租固安基地的相关安排,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整体出租位于河北省固安县兴民道7号的固安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 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为固安基地的出租方。 二、出租标的 固安基地位于河北省固安县兴民道7号,总占地3.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8万平方米,包括综合实验楼(含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共计7645平方米)、检修车间(两栋共计7139平方米)、仓库(807平方米)、露天堆场。 固安基地由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独资建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固国用(2013)第040079号),综合实验楼、101检修车间、仓库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固房权证固房权字第201502439号),102检修车间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出租基本条件 1.固安基地出租期限最长为5年。 2.关于租金递增方式,由意向承租方自行确定并载入竞争性谈判材料中。 3.租金支付:承租方按半年支付。首笔租金按合同条款执行,之后各期租金在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按半年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转账支付当期租金。 4.履约保证金支付: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所租标的物3个月租金收取。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并结清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全额无息转账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5.装修期:出租方和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期。装修期不收取租金,装修期以《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生效。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当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方须符合固安县、工业园管委会的准入要求。 4.承租方不得破坏固安基地现有建筑结构,所有改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期届满须恢复出租人交付的原状。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可不做恢复的部分,出租人不予补偿。 5.承租方自行承担对基地的改造费用。 6.承租方不得对外出租、分租固安基地。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响应人通过电话确认参与后,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文件的方式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9:00。 七、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7号楼8M层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 八、竞争性谈判咨询电话 010-83689950-8068、8035 九、监督 监督人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相关人员。
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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