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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8-12-05 字号:[ ] 分享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11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旨在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意见明确,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根据各行业发展特点,制定客观定量、简单可比的标准,划定参评机构范围。参评标准可采用金融机构的规模指标,即所有参评机构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监管部门统计的同口径上年末该行业总资产的75%;或采用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即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参评机构数量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意见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一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审慎监管措施,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另一方面,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推动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开展可处置性评估,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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