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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条例将出,防止地方变相举债

时间:2018-12-11 字号:[ ] 分享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在配合司法部抓紧起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以下简称PPP条例),该条例有望年内出台。同时,财政部酝酿出台规范发展实施意见,推广清单式管控,对PPP适用范围做出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日前在第三届中国PPP论坛上透露,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在配合司法部抓紧起草PPP条例,争取尽快出台。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此前透露,按照国务院要求,PPP条例力争今年底出台。

中国财科院PPP研究所科研成果转化中心主任卓识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PP条例出台是PPP行业重新调整再出发的重要保障,也是PPP更好发展的根本。未来PPP行业将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迎来更高效更稳固的发展。

“规范有序是推进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基调。”韩志峰表示,PPP条例出台意味着PPP市场将逐渐规范透明。他表示,应建立健全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确定合理价格和收费标准,适当延长特许经营年限;充分挖掘项目本身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正确选择项目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据业内人士透露,PPP条例将在业界关注的适用范围问题上有所突破,通过清单式管控,细化入库标准,明确核查正负面清单,优化审核程序,加强各级交叉复核力度,确保新入库项目质量。此外,在绩效管理方面,将出台相关指引类文件,提高运营效率,规范投资回报机制,杜绝赚快钱、热钱。

韩志峰表示,PPP项目要符合财政管理要求,严禁利用PPP模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符合金融监管要求,避免期限错配和明股实债,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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